关于新会计准则不计提应付福利费后,该项目的余额如何处理?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发生福利费时,应先使用以前的福利费余额,08年不提福利费,发生时据实在管理费用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8〕264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
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 2008年的福利费不再计提,据实列支;
2008年已经提取的,要全部冲回;
2007年提取的余额可以继续使用,直至用完。 - 07年的处理没问题
之前的福利费在实际处理时也可以在以后再次发生管理费时直接支付(08年年底之前):
dr: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cr: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不取消 在以后据实列支时通过这个科目核算
应付福利费要在今年(08)年底前清理完毕
答: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要应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
应付福利费在新会计准则下已被取消,不再有提取这一环节。在发生的福利费用支出时,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即可。如果单位尚未采用新会计准则,即便选择不提取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支出也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若单位选择提取福利费,则需在每月月末,按照工资总额的14%进行计算提取。...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即:1、发生福利支出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现金等2、月末分配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福利费科目被取消,福利费的提取也随之停止。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单位,需要按照准则的要求调整账务处理,不再进行福利费的提取。而仍沿用原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福利费提取与否则取决于单位自身选择。若选择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值得注意的是...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1、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