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规定一般纳税人付货款之类的最好是从银行走不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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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说的对,如果大量提现付货款什么的,不符合财务制度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管理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规范现金管理,同时又能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正常使用,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天数可以适当放宽在5天以上,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1、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所谓“坐支”现金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各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由开户单位确定送存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应该在现金日记账上如实反映坐支情况,并同时报告开户银行,便于银行对坐支金额进行监督和管理。 2、企业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且不得私设“小金库”。 3、现金管理“八不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循“八不准”即: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7)不准发生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会计说的对,如果大量提现付货款什么的,不符合财务制度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管理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规范现金管理,同时又能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正常使用,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
这个需要看支付的货款类目而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用现金支付货款,税务不管,税务只管是不是依法纳税。但年检时审计会提出疑问,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除了工资、差旅费、收购农副产品、对个人的其他支付等可以使用现金支付,超过1000元以上的货款等支出都必须使用支票、汇款等银行支付方式。这个与支付的是现金还是银行转款没有关系,如果是采购,发票、合同、...
你好,不可以的,这个是现金管理条例所不允许的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果客户支付货款时不索取发票,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按照规定,销售方在向购买方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向对方开具发票。即使客户不要发票,销售方仍需将此笔交易作为未开发票收入进行申报纳税。对于未开发票收入的处理,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