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是如何限制招待费入账的,如何合理避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08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在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取这二个标准中较小者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当年发生招待费100万元,收入2000万元,则:100*0.6=60万 2000*5‰=10万,则税前只允你扣除10万元,100-10=90万元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接上例:假如收入为20000万元,,则20000*5‰=100万元,则税前允许你扣除60万元,100-60=40万元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当年业务招待费无论如何都要调增处理,在这二个标准相等时企业收益是最大化的. - 收入的千分之五是可以扣除的,多出的都要缴纳所得税
- 同一楼
08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在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取这二个标准中较小者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例:当年发生招待费100万元,收入2000万元,则:100*0.6=60万 2000*5‰=10万,则税前只允你扣除10万元,100-10=90万元要调整增加...
收入的千分之五是可以扣除的,多出的都要缴纳所得税
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5、一些设立内部食堂的企业,在为其内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时,负责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费用也属...
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之内;差旅费:税法未限制;招待费:营业收入的0.5%;超出比例部分如何处理?:进行纳税调整,调增纳税所得额。会计上不作处理。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的规定,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