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会计法》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通报、罚款,会计人员吊销从业资格证书。
《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详细规定了对于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甚至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的处罚措施。具体而言,若此类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
《会计法》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通报、罚款,会计人员吊销从业资格证书。
【答案】:C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可处罚款5000元到10万元,对个人可处罚款3000元到5万元。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第43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包括: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案】:A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故A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