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和国税局的分家时间,有知道的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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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 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即国有企业改上缴利润为缴纳所得税;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将工商统一税改为工商税和产品税、所得税,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986年开征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根据不同行业和税种,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将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饮食服务、邮政电讯等服务行业所经营项目纳入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在这种条件下将过去的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国税和地税是1994年7月1日正式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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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4年7月1日, 的税务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国家税务局(国税)和地方税务局(地税)正式分家。这一变革发生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旨在优化税收管理,提高效率。具体而言,1978年, 启动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是实行“利改税”,将国有企业上缴利润转变为缴纳所得税,为后续税收制度改革奠定了基...
国税和地税是1994年7月1日正式分开的。【百练会计】山师校区为您解答;欢迎来本校详细咨询,祝您工作顺利!
1994年
国税和地税正式分离的日期是1994年7月1日。
1994年7月1日,国税地税正式分开。但分税制实行了24年,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一方面,国地税分设会使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增加,不利于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业务;另一方面,机构分设所导致的机构争议也成为问题。合并后,好处主要有:1. 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