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取得以前开具的地税发票应怎么办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建议按原来的处理方式做账;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或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或库存现金
营改增后原来购买的地税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只有缴销地税发票后才能领用 。建议缴销原地税发票,领用 ,以便生产经营。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
贷:银行存款 或库存现金
(一)营改增后以前开的发票能入账,但一般要按会计核算的基本记账原则做账。(二)会计核算的13项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它是指会计核算要客观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最重要的质量要求。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您发放发票。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您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营改增之后是还能收地税开的住宿发 票的,因为税总给纳税人已经领购的地税发 票给了一个过渡期,即在2016-6-30前仍可使用原发票。所以这一段时间开出的票都是合法可以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