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纳税人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缴纳应纳税款.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营业税税款.但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的总承包人,扣缴分包或者转包的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的营业税款,应当向分包或转包工程的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你们单位要补税 - 1、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劳务发生地。如果是建筑工程,就应当在工程所在地开票纳税。
2、其实补税的应该是建筑方,不是你单位。你可以让那外县市的工程队用红字退回当时开具的发票,然后在你们这边的地税重新开具一张发票和纳税。 - 你公司为总包人,应代扣代缴分包机构营业税,在劳务发生地缴纳。
故对方要求你公司补税。
1、你公司可上省国家税务局协调。
2、在分包公司所在地把缴纳营业税申请退回,在劳务发生地缴纳。 - 让工程队出面或你们自己出面疏通关系,请本地税务局(地税)在发票上盖个章就可以了。不跨省还是好解决的。
- 根据营业税规定
工程队在县外提供劳务,需要先在其所在地办理外出劳务许可,并在劳务所在地缴纳营业税,但是如果工程队没有办理该许可,在劳务所在地又没有交税,则由于该工程对从事了跨省、市、县工程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税务机关可以以建设单位作为该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如果工程队没有交税,建设单位就需要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位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也就是贵单位所在地,因此贵单位需要补税,可以向工程队追讨 - 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9〕178号)关于纳税地点的基本规定,纳税人除提供建筑业劳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以及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以外,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机构”,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单位:(1)依法应办理税务登记;(2)设立结算帐户,能够准确核算收入。银行、保险公司、邮政单位、物管企业和从事连锁经营的餐饮企业的纳税地点还有特殊规定,具体请参照上述文件执行。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进行咨询。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谢谢! - 有,主要是针对部分银行的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作了一些专门性规定。
法律分析:按照营业税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缴纳营业税税款的地点。一般是纳税人应税劳务的发生地、土地和不动产的所在地。具体规定为: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税;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的,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的,由其机构所在...
总体来说,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主要取决于应税劳务的发生地、土地或不动产的所在地。如果这些地点与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不一致,纳税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应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营业税。这样可以确保税法的有效执行,维护税制的公平与公正。
5。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电信单位机构所在地。6。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 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7。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 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
营业税纳税地点是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法律依...
纳税地点根据营业税规定,纳税人需向特定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一般情况下,纳税地点为劳务发生地、土地及不动产所在地。具体规定如下:1. 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需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税。若在外地提供劳务而未申报,应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自2009年起,规定调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