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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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依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时,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上市公司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用,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上述企业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三)本条所指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以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对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发放的股权激励,按上述规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扣除的,记入研发费用部分可以加计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对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发放的股权激励,按上述规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扣除的,记入研发费用部分可以加计扣除。
(2)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3)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2.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
在A107012表的第7行,应填报纳税人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包括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协议的费用以及临时聘用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此外,工资、薪金范围将涵盖对研发人员实施的股权激励支出,该支出也可以进行加计扣除。A107012表的第5行,需要填报直接参与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及补贴,同...
【答案】:B、D (1)选项 A:企业委托境外的研发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2/3 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2)选项 B: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3)选项 C:...
40号公告规定,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即明确对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填报方法。A107012表第5行,填报纳税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发生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