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题帮忙解释一下吧

企业所得税题帮忙解释一下吧
  • 因为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将国外收入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才能计算出境内、境外所得总额。所以要加上6万元,在计算时,需要将国外收入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所以,外国的所得应纳税额包括在外国交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依照 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 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 来自甲国经营所得折合人民币14万(税后),税后的需要换算为税前的所得=14万+6万。
  • 因为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将国外收入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才能计算出境内、境外所得总额。所以要加上6万元,在计算时,需要将国外收入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所以,外国的所得应纳税额包括在外国交的税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

  •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2005年1-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28000元,则本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18%=5040元 4-6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0元,则第二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

  • 因为工资是“成本费用”中的,不属于损益类科目,所以不需要扣除。答:会计利润总额=销售收入+营业外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不包括增值税)-营业外支出=2 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疑问二:三费增调所得税是神马东西,工会经费不是扣除工资薪酬...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

  • 调减应纳税所额30万元 工会经费允许列支额=200*2%=4万元 福利费允许列支200*14%=28万元 教育经费允许列支=200*2.5%=5万元 所以三项经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28+5-4+7-5=6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10+50+10-20+16.8+6+6-30=148.8万元 2010年应交企业所得税148.8*25%=3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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