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的会计账务怎么做呢?

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的会计账务怎么做呢?
  • 珠三角会计网推出的全新营改增版本的房地产企业会计全盘真账模拟实训,适合财务会计类专业毕业或高年级在校生,有基础但无实践经验,适合取得会计证但无实际工作经验不会做账的人员,适合会简单记账但没做过房地产企业会计全盘账的人员,适合想充电增值的人员。想获得此资料或更多行业真账实操请登录珠三角会计网的官方网站查看。
  • 一、开发阶段,归集开发成本
    1、购置土地、支付拆迁补偿费、市政配套费契税等
    借:开发成本(按XX项目、成本对象进行明细核算)——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XX项目、成本对象) ——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
    /借款费用(或列开发间接费用,借款费用不能抵进项)  
    借:开发间接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说明:如能分清成本对象则直接计入该成本对象的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XX项目(对象) ——XX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不能分清成本对象的,其支出应先归集至开发间接费用,再在各成本对象之间按一定标准分配。成本分配的一般方法: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法。其中土地成本——按占地面积法【国税发【2009】31号】建议:建筑面积。  
    二、预售阶段,取得预售收入  
    1、未完工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收账款—XX项目 
    2、次月预交增值税【预售收入/(1+11%) X3%预缴】,次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次月按预缴的增值税,预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借:应交税费—城、教、土增税等 贷:银行存款 
    三、完工销售阶段,确认收入、成本
    1、完工分配开发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各项目、成本对象  贷:开发间接费用  
    2、完工结转开发产品  
    借:开发产品——各项目  
    借: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作出租或自用)
    贷:开发成本——各明细 
    3、交房并符合确认收入条件 
    借:预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XX项目(房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备注:主营业务收入为不含税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11%税率计算销项税金。2019年税率调整为10%。
    4、同时,结转交房部分所对应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各项目(房号或附房号明细) 
    5、扣减收入对应的土地价款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可以扣减的土地价款/(1+11%)*1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XX项目  
    月末,计算尚未缴纳的增值税=(全部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a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a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a  
    次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a  
    贷:银行存款a 
    结转当期已售面积所对应的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教、土增税等
  •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简易预缴)贷:银行存款 2.销售房屋 (1)确认收入 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房,同时收取房款的差额。借: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贷:主营...

  • 以1000000元预收款计算,乙企业应预缴税款为18018.01元。完成预缴税款后,乙企业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提供预缴税款完税凭证。案例三: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的税务处理。丙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

  •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3.3(33.3÷1.11×11%)贷:主营业务成本——土地成本 3.3 9、冲销重复计提的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预缴税款 -11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 可借鉴以下公式:应冲销的税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

  • 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1。预收房款 (1)收到预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80 贷:预收账款80 (2)预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房地产企业预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为:当企业收到预售款项时,由于不符合收入的确认原则,不确认收入,而是作为负债计入预收账款,待房屋交给购买方时,再确认收入。对于预售收入,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等,房地产企业直接在应交税费的借方反映,销售收入实现时,再将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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