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建期汇算清缴,没有营业收入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你的理解是对的,要是调增以后应纳税所得额还是负数,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1、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额-纳税调减额
2、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根据税法规定,如全年无收入,那么业务招待费金额要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那么,利润总额加调增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仍为负数的话,应纳企业所得税就是零。
筹建期间企业由于无销售(营业)收入,为此依规定计算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零,也就是说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在税法上不允许列支扣除。 实务中这种普遍的处理方式是否合规呢?对此,如果笔者仔细研读相关法规 ,发现这种处理并不符合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中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筹建期应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再次填写要看账务处理问题,看是计入费用还是长期待摊,但是因为没有收入,所以基本是亏损或是利润为0。
1.业务招待费应在实际发生时入账,不必等有销售收入再入账。2.只要当年有销售收入,就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由于企业在筹建期间没有生产、经营,因此无需进行汇算清缴。最后,关于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与广告费处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指出,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在规定条件下在税前扣除。同时,发生的广...
筹建期间不得计算为亏损年度。故企业筹建期,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税务部门还是会要求企业进行汇算清缴并填写纳税申报表。一般情况下,已依法申请营业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均应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