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企业汇算清缴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年度企业汇算清缴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 一、汇算清缴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汇算清缴对象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工作
    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缴纳。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 (月) 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
    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扩展资料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算清缴
  • 具体时间,每年五月三十日之前。
    年初的1月1日到5月31日。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
  • 一、汇算清缴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汇算清缴对象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工作
    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缴纳。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 (月) 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
    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扩展资料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算清缴
  • 一、汇算清缴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汇算清缴对象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工作

    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缴纳。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 (月) 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

    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后,到主管税务机关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因为涉及到收入、成本费用、投资所得、调增调减、减免税、研发费、广告费等所有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对上一年经营情况的全面盘点,更是各级税务机关税收业务的重点。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有何规定?
    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是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
  • 年度企业汇算清缴具体的时间是来年的一月到三月底。


  •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4]

    汇算清缴对象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 据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规定如下: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51个税管家提醒,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另外,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 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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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算清缴是什么时候?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每年汇算清缴于次年5月31日结束。

    年度企业汇算清缴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具体时间,每年五月三十日之前。年初的1月1日到5月31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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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每年什么时候做?

    年度终了5个月内,详细见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每年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通常为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进行。一、汇算清缴的时间节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节点为纳税年度终了后的五个月内,即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这是税法明确规定的期限,企业应在此期间内完成汇算清缴工作。二、汇算清缴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企...

  • 法律分析: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情况下,企业结算缴纳所得税的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31日前。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

  • 1、汇算清缴是每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汇算清缴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终结后的5个月之内,例如,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是在2014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通常内资企业需要在当月或者是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的。2、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

  • 具体来说,汇算清缴通常从每年1月1日启动,至5月31日截止。这段时间内,企业需要整理全年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进行纳税申报,完成税务申报表的填写。在5月底之前,企业需完成税款的缴纳或申请退税,以确保符合税务规定。对于企业来说,及时完成汇算清缴不仅有助于确保税款按时缴纳,避免滞纳金,还可以避免因...

  •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所得税具体是指什么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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