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关于职工教育经费,应付福利费
- 开会时专管员讲的:当年计提福利费未使用要调增纳税所得额,已计提福利费继续使用不进行纳税调整。
08年你没有计提,不用调整。 - 不需要调增纳税额。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结论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为工资薪金总额的2.5%。超出这一比例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这个规定基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具体来说,企业用于职工教育的支出,只有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才允许扣除,如果超过了,超出部分可以在...
1、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职工教育经费准予扣除比例为:(1)工资薪金总额2.5%扣除 (2)工资薪金总额8%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2、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
教育经费准予扣除的比例为2.5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比例:14% 即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比例:8% 即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4、工会经费支出扣除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