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后还有企业税务登记证吗
10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对于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就没有单独的税务登记证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一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了。税号、组织机构代码和营业注册号都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过,不需要三证合一的某些组织,如个体工商户等还是原来的三证存在。
- 三证合一后就没有企业税务登记证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一起被合并至工商营业执照内了。三证合一后实行一照一码,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根据《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关于“三证合一”的规定。探索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三证合一”制度。市场主体一次性提交包含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需的所有信息,相关部门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准予登记的,向市场主体发放一份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证照。
扩展资料:
《关于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三证联办”的规定。“三证联办”是指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同发。即由一个窗口单位归口受理申请表和申请资料,一次性采集信息,并共享至联合 部门,限时反馈;
各部门收到申请信息、材料后,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启动复查审办,准予登记的,一并制作“三证”,并反馈受理窗口;受理窗口一次性将“三证”发放申请人,部门间实现数据互换、档案共享、结果互认。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现行各部门行政管理职责、证件式样、赋码规则,协调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施“三证联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证合一 - 没有了。
一、税总函[2015]482号明确,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二、按照税总函[2015]482号规定,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
三、企业可向国、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地税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
四、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 对于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就没有单独的税务登记证了。
一、三证合一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三证合一"最终目标是实行"一照一号"模式,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将由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等这些无需登记而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代码,可以随同机构编制批准文件颁发,或采用印发标准代码目录以及在机构编制、统计等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等不同方式公布供社会查验。
事业法人都有事业单位登记证,只要在登记证上增加个"组织机构代码"项目以及在组织机构代码基础上通过添加一个所属行政区划代码而自动生成的"纳税人代码"项目即可。
企业都有营业执照,只要在营业执照上增加个"组织机构代码"项目以及在组织机构代码基础上通过添加一个所属行政区划代码而自动生成的"纳税人代码"项目即可。
社团和民办非企业机构都有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只要在登记证上增加个"组织机构代码"以及在组织机构代码基础上通过添加一个所属行政区划代码而自动生成的"纳税人代码"项目即可。
二、编码规则
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见附件)。
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例如,机构编制部门可用1表示机关单位,2表示事业单位,3表示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部门可用1表示社会团体,2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3表示基金会;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国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注册登记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需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参照《 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 亲你好三证合一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但是还需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即核税,企业核税完成之后,要每个月按时报税,若无经营,也需要0申报,并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做好上一年度的企业年检公示工作,不然会被纳入工商局黑名单。【摘要】
三证合一后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吗【提问】
亲你好三证合一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但是还需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即核税,企业核税完成之后,要每个月按时报税,若无经营,也需要0申报,并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做好上一年度的企业年检公示工作,不然会被纳入工商局黑名单。【回答】 - 三证合一后就没有企业税务登记证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一起被合并至工商营业执照内了。三证合一后实行一照一码,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根据《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关于“三证合一”的规定。探索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三证合一”制度。市场主体一次性提交包含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需的所有信息,相关部门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准予登记的,向市场主体发放一份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证照。 - 是的,三证合一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再把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合并,变成五证合一。
- 三证合一是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
但是最近新出了规定了。现在是五证合一了。2016.10.1日之后办理的证都是五证合一
也就是在原来三证合一的基础上还加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关于三证合一跟五证合一的更详细的信息你可以百度一下“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没有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上面的统一信用代码,也就是税务登记的号码,即纳税人识别号。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核发,注册公司只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即可,然后再去税务部门报税 - 没有了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合一了
1、三证合一后就没有企业税务登记证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一起被合并至工商营业执照内了。三证合一后实行一照一码,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根据《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关于“三证合一”的...
法律分析:采取三证合一(即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的简称)办理营业执照后就不需要再办理税务登记证了。三证合一的,办理完营业执照手续后,一个月内要到国税地税报到,办理税务登记备案。然后办理网上申报,三方扣税协议,如果需要开发票,还要办理领用发票手续。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行政...
法律主观:三证合一后,就没有单独的税务登记证了,会被合并到营业执照里,但是还是需要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例如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就需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六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
三证合一后没有企业税务登记证。详细解释如下:三证合一是指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张证件。这一政策实施后,企业在注册时不再需要分别办理这三项证件,而是只需申请一张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其中,税务登记证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已经与营业执照合并,因此不...
三证合一后没有税务登记证了,税务登记证已经被合并到营业执照里了。但是在办理完营业执照之后,还是要进行税务登记的。【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