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企业所得税中的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新的企业所得税中的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例如本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是10万元,税前只能扣除6万,纳税调增4万,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1000万元的千分之五为5万元,则只能扣除5万,纳税调增5万。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中的分类: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举例说明:如果本年的销售收入是1000万,业务招待费发生6万元。计算方法:按招待费的60%即6万*60%=36000元,但不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还需计算1000万*千万之五=5万,招待费36000元未超过收入50000元,该企业按36000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
  • 所得税核算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 新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8年1月1日执行)第43条:企业法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 新企业所得税中对于业务执行费按以下标准处理:对于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且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之内在税前列支,超出部分不得税前列支!
  • 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例如本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是10万元,税前只能扣除6万,纳税调增4万,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1000万元的千分之五为5万元,则只能扣除5万,纳税调增5万
  • 销售额的千分之五以内的60% ,据实扣除。
  • 专注解决企业历史遗留,过可能存在的财税难题,例如虚开发票,长期零申报等!
  •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摘要】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业务招待费如何计算?【提问】
    您好【回答】
    您好,请问您可以再具体描述一下您的问题和诉求吗?【回答】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回答】
  •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

  •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百分之六十和收入的千分之五作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和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例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千万元,业务招待费的百分之六十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

  •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最高不能超过企业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

  • 这是因为在所得税法中,对于没有收入的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并没有基于收入比例来限制,而是直接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而该公司的招待费已超过这一比例,因此实际扣除额为5万元。综上所述,对于没有收入的企业而言,在处理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时,无需关注与收入比例相关的限制,而应直接按照发生额的60...

  •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税法是指发生额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但两个条件都要考虑。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