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中,工资发生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请问各位,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中,工资发生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 筹建人员的工资费用计入开办费,具体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是计提工资的分录,
    如果不计提 发放时直接的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
  • 筹建人员的工资费用计入开办费,具体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是计提工资的分录,如果不计提,发放时直接: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

    扩展资料:
    一、管理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 一、筹建期间,人员工资需要分类核算,具体如下:
    1、直接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工资,计入“在建工程——待摊费用”中,在工程竣工后分摊至各工程中;
    2、筹建期间的管理人员工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办费——工资”中
    二、筹建期间人员薪酬无论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计提工资时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二、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三、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四、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五、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六、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
    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
    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筹建期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之前发生的费用,包括: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等费用,还有筹建期发生的交通费、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工人工资等。就是筹建期的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这些费用发生时记入管理费用,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所以,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中,工资发生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工资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 筹建人员的工资费用计入开办费,具体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是计提工资的分录,如果不计提,发放时直接: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

    扩展资料:
    一、管理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 贷方科目是“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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