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的思考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再次牵动了大众的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已经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的有关数据测算,将工薪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另根据有关数据测算,此举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 在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大幅提高的前提下,将个税起征点由以前的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应当说体现了一定的民意尊重,同时也表明了政府对民生的重视。虽然说两年前才刚刚将800元/月的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月,但在工资收入增加、物价普遍上涨的现实背景下,国家有必要调整税收政策,照顾中低收入者。毕竟税收的管理要与社会发展的形势同步,而不能将其简单地等同于“赚钱”。
不过话又说回来,2000元的起征点离民众的心理预期还是存在着不小的距离。特别是对于经济发达地区而言,2000元的起征点根本难以体现个税的二次分配调节作用。我们理解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基于此,个税起征点不可能一步到位地大幅提高。但以当前的经济现状来说,2000元的标准未免显得太过于保守。其一,近几年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与之相比,税收起征点并没有表现出水涨船高的态势;其二,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个税将少收300亿的说法没有说服力,个税收入逐年增长已是不争的事实,不会随起征点提高而减少。
如果再进一步追问,其实个税起征点的背后,更多地折射的是我们的税收管理问题。长期以来,税收部门更多地只是站在部门利益的立场上来征税,而不是以服务民生、协调社会发展的思维征税。而且现在更有一种倾向,但凡某个领域出现什么问题,似乎征税就是唯一的解决良方。于是我们看到,很多奇怪的税种在现实生活中真实地出现。为了解决房价高涨问题,我们出台了大户型保有税;为了抑制过热的股市,我们提高了印花税……结果如何呢?不用说谁都知道,税收并没有解决问题,只是增加了财政收入而已。
没有人会否认纳税的合法性,但问题是当公众依法纳税时,税务部门往往没有表现出相应的税收征管能力。他们在增加新税种时,只考虑征收,很多时候却忘了自己所承担的义务。比如说,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要主动申报纳税,其实哪些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税务部门比谁都清楚,为何还要纳税者主动申报?是一贯的官僚做法让他们懒得调查而习惯了坐等上门吗?再比如,炒股收入要上报,倘若此举是为征税做准备,可是股市进进出出,盈亏到底如何纳税,税务部门可有相应的征收能力和对策?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来,国家在减轻税负上做出了不少努力,农业税的取消、利息税的减少就是明证。但如果税收观念不转变,征税能力不提高,个税再怎么调整,也难见成效。在这方面,很多政府部门已经率先作出了转型,他们在听取民意、职能转变上,表现出了现代执政的理念,但愿税务部门也能尽快转变观念,以服务而不是“收钱”的思维,来调整个税,来征收所有的税种。 - 人们关注很长时间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草案8月23日开始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据国务院研究室有关人士透露,《修正案》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的每月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且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该标准,不允许擅自浮动。
用“千呼万唤始出来”来形容个税改革是再恰当不过了,多年以前就有人呼吁个税征点改革,甚至于有不少城市在进行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实际操作,今天改革方案终于浮出水面。欣喜之余,又有些许的失望。
首先是1500元的起点,前瞻性不足。就现
在的城市生活来说,1500元意味着什么?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养儿育女……即使夫妇俩每月都有1500元钱收入,过的都是非常简朴的生活。如此,这个税征点就未免嫌低,有“劫贫济富”的感觉。
更让人费解的是:1500元被作为一条不容逾越的“高压线”,不论你生活在北京、上海、广州,还是西部的不发达城市,一律照此办理。1500元钱的月工资收入,在对于房价动辄数千上万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甭说购房、供房,即使要维持个人的正常生活都不容易,而在内陆地区,相对而言就可能是高收入了。如此大的地区差异没有在个税起点上得到表现,而是采取“一刀切”式的懒汉式思维,其不公平性是显而易见的。
其实,在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顾及地区差异、家庭差异,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此前也有专家建议,在相对固定的征点上,允许有一定百分比的地区差异(譬如30%);对于不同家庭收入差异,也有人建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以家庭为单位,从家庭成员的总收入状况考虑征税。可见,办法不是没有的。
个人所得税,在国外被戏称为“罗宾汉税”,也就是“劫富济贫”式的税种,其目的也是要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可以说,“一刀切”的个税征点,是有违这个初衷的。 -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已经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的有关数据测算,将工薪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另根据有关数据测算,此举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 在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大幅提高的前提下,将个税起征点由以前的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应当说体现了一定的民意尊重,同时也表明了政府对民生的重视。虽然说两年前才刚刚将800元/月的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月,但在工资收入增加、物价普遍上涨的现实背景下,国家有必要调整税收政策,照顾中低收入者。毕竟税收的管理要与社会发展的形势同步,而不能将其简单地等同于“赚钱”。
不过,2000元的起征点离民众的心理预期还是存在着不小的距离。特别是对%D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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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年底,基于当时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按照当时的测算,调整之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从六成降至三成。
近两年来,在我国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的同时,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和物价指数有所上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增长比较快,今年前11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增长4.6%,明显高于过去两年不到2%的水平。
2007年我国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19030元,月平均1586元,这一数字比2004年高出450元。
谢旭人表示,考虑到总体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到全国部分中心城市居民消费支出,为了使减除标准具有一定前瞻性,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1600元/月调整为2000元/月。
据有关部门测算,把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以后,全国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例会发生一些变化。预计在2008年,工薪阶层有70%左右的人不需要负担个人所得税,只有30%左右的人要负担个人所得税。
标准提升后国家财政可承受
据介绍,2005年由800元/月调整到1600元/月的时候,我国年税收总体减收幅度是280亿元。如果减除标准从1600元上调到2000元,减收幅度将达到300亿元左右。
“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几百亿元的减收从总体税收增收上看,对税收收入影响并不大。”安体富说。
根据财政部最新统计,预计今年我国财政收入将超过51000亿元,增收超过30%。
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于1980年9月开始征收,至今已有28个年头。目前个人所得税是在我国各项税收收入中位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后的第四大税种。在调节收入分配和组织税收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今年前三季度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超过2400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比例达到6.5%。
【法律分析】:目前个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1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410。【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2、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个人月收入低于或等于5000元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确实也分为七档,具体如下: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法律分析:个税起征点5000元。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
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是5000。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
自2024年10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至每月5000元,此政策于2024年8月31日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决定,以适应经济发展及收入水平变化。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首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即月度收入减去5000元的免征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扣除项目包括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