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后,在汇算清缴时还会做纳税调整吗?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在生产经营的次月还是当月一次性进入 你还是先从管理费用里面冲出来吧 如果你还是开办期的话
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后,在汇算清缴时还会做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从以上规定可知,会计准刚是直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而税法规定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因此在未生产经营开始前,每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按会计准则计入管理费用的筹办费均应调整。建议企业作好备案,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1. 如果开办费在正式开业第一个月一次性记入管理费用的,则汇算清缴时会做纳税调整。
2. 如果开办费按税法规定摊销,即在正式开业第一个月起分五年摊销,则汇算清缴时不需做纳税调整。 - 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要求,可以分五年分摊,也可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所以不用进行纳税调整。
- 与正常业务一样,转账摊销分5年进入管理费用-开办费,在汇算清缴时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 你如果是一次性进入管理费用的,那在汇算清缴时就要做纳税调整,按五年摊销。
- 分5年抵所得额
税法允许五年内的亏损可以弥补,但实际工作中,中小企业基本不弥补,因为需要税局审核才可以,税局审核就是要查实确实亏损,任何企业都怕税局查账,即使没做假账,也是一项额外的工作 所以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尽量不做亏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将开办费一次计入损益,就相当于该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亏损了...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实施新准则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严格按照...
企业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依据新会计准则,开办费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然而,依据税法规定,开办费需在5年内摊销。这样,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进行纳税调整。具体操作时,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确认开办费,并将其计入管理费用。但同时,需关注税法对开办费摊销的规定,即必...
现在所得税汇算时开办费也是一次进费用了。这个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了。除非你们家需要统计开办费是多少的以外,不需要单独设开办费这个二级科目来进行账务核算。
汇算表上需要调整 原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已过期 新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