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么

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么
  •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资产
    理解: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说明在税法口径,现在可以少交税,那未来就要多交税,就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举个极端的例子
    有固定资产300,会计口径:年限平均法,两年;税法口径:双倍余额递减法,三年
    第一年:会计=300-300/2*1=150;税法=300-300/3*2=100;本年少交税;
    第二年:会计=300-300/2*2=0;税法=300-(300-300/3*2)/3*2*2=166.67,本年多交税
  • 企业今年发生亏损,税法允许用今后五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如果发生亏损当年估计以后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当年的亏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以下题为例:
    A企业06年亏损600万,07—09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200万,200万,10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亏损当年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万
    贷:所得税费用
    150万
    07年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50万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0万
    08年09年分录同07年
    06年确认了递处所得税资产,减少了所得税费用,使06年的未分配利润增加了600万*25%=150万(因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话未分配利润将减少600万,而确认了减少了450万),面07年08年09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则冲减己确认的递处所得税资产,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
    我的问题是:
    为什么在发生亏损时要确认这笔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样确认的意义为何?如果不确认的话,发生亏损时以亏损额直接冲减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不行吗?这样有什么不好呢?
    答:
    举个例子说明吧。
    假设某企业,实现利润700万元,所得税税率25%,则:
    应交所得税
    =
    700
    *
    25%
    =
    175万元
    净利润
    =
    700
    -
    175
    =
    525万元
    再假设,上述实现的利润700万元是分三年实现的,分别是:第一年发生亏损300万元,第二年实现利润500万元,第三年实现利润500万元,则:
    第一年:
    应交所得税
    =
    0
    净利润
    =
    -300万元
    第二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300)
    *
    25%
    =
    50万元
    净利润
    =
    500
    -
    50
    =
    450万元
    累计净利润
    =
    -300
    +
    450
    =
    150万元
    第三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25%
    =
    125万元
    净利润
    =
    500
    -
    125
    =
    375万元
    累计净利润
    =
    150
    +
    375
    =
    525万元
    由上可见,上述两者的最终计算结果是相同的。
    再来看上述例子中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照理来说,两年分别实现了相同的利润500万元,在所得税税率相等的情形下,两年的税后净利润也应当是相同的。但是,两年的净利润却偏偏相差了75万元(450
    -
    375),究其原因,就是第二年实现的利润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用以弥补第一年的亏损而使得应交所得税税额减少所导致,即,第一年亏损影响第二年应交所得税减少额
    =
    300
    *
    25%
    =
    75万元。
    为解决这一不尽合理的现象,所得税会计应用而生,即在上述第一年发生亏损时,即确认“所得税收益”(盈利时缴纳所得税,称之为“所得税费用”,相反,亏损时涉及的所得税称之为“所得税收益”),该收益形成一项资产,一种未来抵减税款的权利。于是:
    第一年:
    应交所得税
    =
    0
    所得税费用
    =
    -300
    *
    25%
    =
    -75万元,即所得税收益75万元
    应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0
    +
    7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0万元
    贷:所得税费用
    75万元
    净利润
    =
    -300
    +
    75
    =
    -225万元
    第二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300)
    *
    25%
    =
    50万元
    所得税费用
    =
    500
    *
    25%
    =
    125万元
    应减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
    -
    50
    =
    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5万元
    净利润
    =
    500
    -
    125
    =
    375万元
    第三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25%
    =
    125万元
    所得税费用
    =
    500
    *
    25%
    =
    1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万元
    净利润
    =
    500
    -
    125
    =
    375万元
    可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意义在于,使得企业各年之间实现的净利润保持平稳,避免因税收政策的影响而导致各年间净利润水平的“不合理”波动。此外,确认递延所得税也使得企业确认的资产负债,更能合理地反映出企业的实际情况。
  •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资产
    理解: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说明在税法口径,现在可以少交税,那未来就要多交税,就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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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理解比较容易
    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前已税前列支的金额=将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就相当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该资产将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则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 账面大于计税基础,以后是要补回来的,是应该纳税但是没纳税的,所以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以是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

  •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这是因为根据会计准则,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意味着会计利润小于税务利润,因此企业需要在未来期间将其差额部分缴纳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产生是由于会计和税务处理方式的差异导致的...

  •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负...

  •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

  • 是正确的。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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