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类型的企业不适用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哪些类型的企业不适用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 根据《国际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1)享受《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2)汇总纳税企业;(3)上市公司;(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劵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2009]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1)享受《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

  • 一、什么企业不允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2、汇总纳税企业3、上市公司4、金融企业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

  • 首先,享受《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仅享受《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享受各类优惠政策的企业通常须采用正常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其次,汇总...

  • 涉及高度创新和复杂运营模式的公司,其业务变化和盈利模式难以预先确定,也不适合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此外,对于跨国企业或涉及跨境业务的企业,由于其税务处理涉及国际税法及相关协议,也需要更为细致和专业的税务管理,而非简单的核定征收。

  •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