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 2011年10月18日由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包括: 增值税 、 消费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 车船税 和 教育 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

  •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2011年10月18日由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

  • 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会计处理。1. 适用范围: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制定的一套会计规则。这些企业通常规模较小,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员工人数等指标相对较低,管理结构简单,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主要侧重于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最低要求。2. 特点:与大型企业...

  •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但有三类小企业除外:一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是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

  • 根据 第一财税网查询显示: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1、地域范围: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企业。2、企业规模:从企业规模方面来界定小企业,不论小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如何,只要在规模上属于小型企业,就属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所适用的范围。3、企业类型:包括国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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