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到底归国税还是归地税?

企业所得税到底归国税还是归地税?
  • 国税地税都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现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
    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三、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着保证税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 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修改。
    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 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2008年12月16日 国税发[2008]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现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   国税地税都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现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三、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着保证税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有的归国税,有的归地税。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法律分析:在国税与地税合并之前,企业所得税一般按企业性质来确认对应的管辖机构,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一般企业所得税也在国税,如果是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比如建筑行业,服务行业等,企业所得税也在地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

  •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有的归国税,有的归地税。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法律依据:《 人...

  • 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主体,随着2002年起实施的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发生了转变。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存量企业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管,增量企业则转由国税部门负责。改革内容之一,是对征管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国税与地税部门的原有征管范围保持不变,但对新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及组织,其企业所得税将由国税部...

  • 对于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来确定征管归属。若企业在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则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旦确定征管归属,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国税与地税共同负责,但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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