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什么情况下可对企业实行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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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发2006年187号文
七、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 《通知》对于没有设置账簿或账目混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进行清算也进行了明确,
即实行核定征收。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范围是: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账目混乱或者资料凭证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情况。
(4)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清算手续、逾期不清算等行为。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没有正当理由的。
一、土地转让完成 土地增值税是针对土地转让所得增值额征收的税种,因此,土地转让的完成是触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首要条件。这意味着,无论是通过出售、赠与、交换还是其他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只要转让行为完成,就具备了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基础。二、取得收入 取得收入是土地增值税...
法律主观: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情形。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基本概念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对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核算、申报和缴纳的过程。清算的目的是确保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应纳税款,防...
法律分析: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二) 同时,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
土增税清算条件,具体如下: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