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重农业行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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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 远洋捕捞、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此外,国家还对农业企业技术创新给予了政策支持。主要包括:- 社会力量资助非关联的农业科技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发费用,其资助额可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农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费用,可全额计入生产成本;- 转制为企业的农业科技机构,在转制之日起5年内免征...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评选工作由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 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八个部门联合开展。评选依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从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资产和效益情况、企业资信...
评选“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活动是由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 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八个部门联合认定的。依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评选将从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发展农业产业化水平、资产与效益情况、...
(3)国有农口远洋渔业企业和其他国有农口渔业企业从事渔业类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征免所得税。4、对国有农业企业免收企业所得税:(1)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二、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