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各位,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 不少企业害怕税务机关上门查帐,虽然说身正不怕影斜,但税法知识太多太杂,外行看不懂,内行记不住,特别企业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处理办法存在着诸多差异,出现错误也就在所难免。所以每次检查之后,总有一些财务主管或是会计人员免不了要挨公司主管的批评,甚至被扣发奖金。
      按道理说,税务机关到企业检查纳税情况属于正常现象,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查出来不就补税罚款吗?吃一堑长一智,从中也可以学到不少知识。可不少企业就是担心对税务人员招待不周,怕检查人员故意挑刺,即使是企业无意识的出错,也要说是主观故意,给定个偷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什么的。企业怎么说也说不清,因为没有人能证明他们的过错并非故意。因此,每次税务机关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企业都是诚惶诚恐,唯恐招待不周,不管检查时间再长、工作再忙也要细心陪着。
      诚然,企业是无法回避税务机关的正常检查。那么,企业该如何正确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如何减少不必要的税务上的麻烦,降低税务成本和风险?
      正确应对税务稽查,首先得对税务稽查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以便寻找或者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所谓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义务及其他税法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全部活动。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是法律赋予各级税务稽查局的神圣职责。纳税人有法律规定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同时对违法的税务稽查也有拒绝的权利,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税务稽查作为税务机关单方面的一种执法行为,它会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并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税务稽查行为受到了相应的法律约束或控制。一方面,税务稽查行为是基于税务检查权而发生。税务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必须经税法特别的列举规定。税务人员实施税务稽查,其行为超过规定的权限范围,即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纳税人有权拒绝接受稽查。例如,税务稽查人员实施稽查,要对纳税人的身体或者住宅进行检查,其行为已超出税法规定的职权范围,纳税人有权予以拒绝。另一方面,实施税务稽查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履行法定的手续,否则,同样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如税务稽查人员实施税务稽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否则,被查对象有权拒绝接受检查。查核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未经批准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一般情况下,在实施税务稽查之前,税务机关会提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并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通知给被查纳税人。那么,企业就要充分利用纳税检查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从年初开始对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如有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过来,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
      应对税务稽查,先做好税务自查
      税务机关在检查企业之前,往往先要求企业做自查自纠。相对来说,自查自纠出的问题与被税务局查出来,性质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能不能做好自查自纠对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
      首先,企业要详细对照各种税收法律和条例,将每一个经营项目涉及的税种逐个进行排列;对照适用税收法律和条例的税率,尽可能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税法和条例规定按时申报,及时清缴入库。同时,财务人员要努力学习税法和条例,特别要注意容易疏漏的环节,比如印花税轻税重罚,折旧年限及摊销年限在税法和条例上是如何规定的等等;若遇特殊税务问题,最好能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确保税法和条例得到认真执行。
      其次,企业要认真整理涉税资料,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的检查,是正常的执法行为,是不付咨询费的极好咨询机会。作为被检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是企业应履行的义务。
      第三,在接受检查中,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抓好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申报纳税资料的整理、装订、标识、保管等基础工作特别重要,它们是税务检查人员的主要检查内容。即使在处理日常工作,也要重视抓好以上工作,这样既节约了检查时间,又提高了检查质量,同时提高了企业财务人对税收业务的处理能力。
      企业在接受税务机关检查之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自查自纠:
      一是主营业务收入的自查。企业要对“主营业务收入”等收入类明细账与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发票、收款单据、工程决算书等原始凭证进行详细核对,检查一下己实现的工程结算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纳税;
      二是往来账户的自查。企业要详细检查有没有将已完工工程的收入挂在“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账上,而不结转“主营业务收入”,低报工程进度或漏报工程项目;
      三是纳税义务时间的自查。企业应结合税法中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检查一下有没有推迟确认纳税义务,自查时,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明细账与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对照审核,看看有没有不按工程合同规定的价款结算办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延迟缴纳税款的问题;
      四是包工不包料建筑工程的自查。企业有没有只按人工费、管理费收入作为工程价款,而将所耗的材料价款剔除在外的情况。对这类问题的自查要重点核对“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五是提供劳务换取货物的自查。要是企业发生了以提供劳务换取货物,应审查有没有不通过正常的“主营业务收入”申报纳税的现象;
      六是价外费用的自查。要是企业有收取价外费用,可通过核对结算单据和有关账户进行自查,看是否存在将收取的价外费用直接冲减了“财务费用”账而不计入营业收入的问题,如有,就及时纠正过来;
      七是其它业务收入的自查。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劳务收入、机械作业收入、材料转让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多种经营收入等。对其他业务收入的自查应注意企业有没有因错划征税范围而导致计税依据和税率运用错误的问题;其次,要注意企业有没有以收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的问题,如在取得其他业务收人时,不通过“其他业务收人”科目核算,而是直接冲减成本类账户;第三,要注意企业有没有取得收入不申报纳税问题,如取得其他业务收人时通过“其他业务收人”账户,只按“工程结算收入”申报缴纳税款,而对“其他业务收入”不履行纳税义务。
      八是印花税的自查。企业签订的不动产转移书据、租赁合同、购销合同、建安合同以及视同合同的有关票据、账簿资金等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税务稽查时,要依法履行检查程序,要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有执法权的税务人员参加,并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和税务检查证,并做到文明执法。遇到不配合,要冷静处理,不要让矛盾升级,要积极向被查纳税人宣传税法,将拒绝检查的后果告知纳税人,争取纳税人的支持与配合。如果纳税人仍然坚持不配合,要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进行汇报,请求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涉及的法规: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九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三)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四)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摘要】
    税务稽查推脱怎么办【提问】
    亲,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后五分钟给您答复,请您稍等一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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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稽查时,要依法履行检查程序,要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有执法权的税务人员参加,并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和税务检查证,并做到文明执法。遇到不配合,要冷静处理,不要让矛盾升级,要积极向被查纳税人宣传税法,将拒绝检查的后果告知纳税人,争取纳税人的支持与配合。如果纳税人仍然坚持不配合,要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进行汇报,请求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涉及的法规: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九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三)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四)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回答】
  • 对于税务稽查要做哪些准备?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 近两年来,随着税务机关的不断完善,加大了企业对税务管理,以防出现偷税、少税等行为的出现,税务人员也会不定期的会企业进行上门稽查,因此财务人员,要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真的碰到稽查了,也心中有数,再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准备。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一般哪些情况会出现税务稽查? 1、税务局信息系统自动筛选; 2、根据稽查计划、按照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者随机抽样选择; 3、被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等 二、税务稽查重点内容 1、发票 税务机关每个月都会对企业所使用的发票数量、种类、领用存情况以及购领发票数量和实际使用数量之间的出入进行严格审核。而发票的增量和增版都是十分困难的,一旦企业提出增量增版,税务机关一定会实地考察企业情况,现阶段税务机关正在大力严打虚开发票行为 2、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其实在“金三”系统上线之前,税务机关就相当重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大规模审核了,主要审核对象是,发票内容的一致性和税率的准确性。这使很多想钻空子的商贸企业都焦头烂额了 3、增值税零申报 零申报恐怕是一些投机企业常用的手段了。特别是一些不够负责任的代账公司可能是为了省事也常常会用0申报。可长期的零申报是有很大风险的,倘若零申报持续时间达到6个月,税务机关就会对企业展开分析调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隐匿收入等问题 4、税负率异常 各个行业的平均增值税、所得税税负水平在当地的税务系统中都是有所记录的,如果你在平均税负上下浮动不大的话可能不会引起什么注意,一旦超过20%太多,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纳税评估来调查原因,不正常的税务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要引起注意哦 税务局稽查并不是一个什么可怕的事,但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以防到时措手不及,惊慌失乱,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风险

  • 在应对税务稽查时,纳税人需要做好税务档案管理和备案工作。纳税人应当及时备案和更新企业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税务信息等,保持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性,避免因信息不全或不准确而受到稽查的惩罚。四、配合税务稽查的工作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纳税人应当积极配合税务稽查的工作。纳税人应当认真阅读税务稽查通知,准...

  • 1.税务机关引用的文件是否准确且具有法律效力,文件的引用是否全面,格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2.税务处理结论的证据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3.处罚是否适当,是否遵循法律法规,并有合理的自由裁量依据。三、了解并行使自身的权利。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纳税人有权了解情况、保密、对税务争议进行救济、...

  • 1. 问题事项自查,不要质疑税务局 税务局通知到的问题事项,先自查一遍,查清问题后给税务局说明情况,该调整账务的及时调账,该更正申报的及时更正并补缴税款。对于有疑问有争议的地方,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去及时沟通,争取自己最大的权益。2. 有理有据,准备充分 遇到税务局上门稽查的情况,应该提前...

  • 应对税务稽查,应该采取以下策略:首先,保持冷静并积极配合,尽可能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其次,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遵守相关税法和规定,避免违规行为。最后,寻求专业税务咨询,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税务稽查过程。在应对税务稽查时,保持冷静是非常关键的。由于税务稽查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风险...

  • 面对税务稽查,企业应当保持冷静、有理有据地应对。避免产生对抗或畏惧心理,而是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在税务稽查中,企业应首先梳理相关的税法政策,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与稽查结论进行详细分析。这包括电商平台企业应准备刷单证据,剔除不实收入;电商企业需了解并提供符合政策的黄金首饰消费税证明,将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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