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国税局中区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后,如何进行相关帐务调整?

关于收到国税局中区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后,如何进行相关帐务调整?
  • 要调整。
    1.冲销多计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87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775
    2.少计利润,调整应补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9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193.75(8775*25%)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581.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581.25
    4.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87.19
    贷:盈余公积 987.19(6581.25*15%)
  • 会计上不用做帐务处理,只是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调增纳税所得额。你们公司可以想办法开个房租发票,这样就可以还原了
  • 对!应该这样调整。
  • 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 三、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局在稽查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  对单位和个人实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为国家挽回...

  • 1、随机选案制度。国税总局有各种各样的选案机制,如果你的企业碰巧被抽到了,税务稽查就会过来查你。现在企业非常多,税务人力有限,抽样不会太多,企业被随机抽中的概率非常低。2、国家需要对某个行业进行整治,恰好是你的企业所处的行业。如果国家一声令下对某个具体行业来一通彻查,这种情况下要是...

  • 既然说亲自上门来查,就应该不会是骗人的,而且一般上门的时候,会带个下达通知的,到时候你就看一看这些东西,证实一下是不是税务局的人。你也可以通过来电号码来查询是不是税务局的电话.

  • 税务局有义务告知纳税人应享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国税局,短信通知,纳税人,义务 税务局有义务告知纳税人应享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 国税局罚款应作为营业外支出进行分录。具体解释如下:当企业收到国税局的罚款通知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罚款收入在会计上应被记录为营业外支出。这是因为罚款不属于企业正常的经营收入,而是由于违反相关法规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在分录处理上,企业应将罚款金额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同时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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