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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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
度。
(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
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
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
算化。各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
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
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
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
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企业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
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
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
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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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号│编 号│ 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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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资产类
1 │101 │ 现金
2 │102 │ 银行存款
3 │109 │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 短期投资
5 │112 │ 应收票据
6 │113 │ 应收账款
7 │114 │ 坏账准备
8 │115 │ 预付账款
9 │119 │ 其他应收款
10 │121 │ 物资采购
11 │123 │ 采购保管费
12 │124 │ 库存材料
13 │125 │ 库存设备
14 │129 │ 低值易耗品
15 │131 │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3 │ 委托加工材料
17 │135 │ 开发产品
18 │136 │ 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19 │137 │ 出租开发产品
20 │138 │ 周转房
21 │139 │ 待摊费用
22 │141 │ 长期投资
23 │151 │ 固定资产
24 │155 │ 累计折旧
25 │156 │ 固定资产清理
26 │159 │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7 │161 │ 无形资产
28 │171 │ 递延资产
29 │18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二、负债类
30 │201 │ 短期借款
31 │202 │ 应付票据
32 │203 │ 应付账款
33 │204 │ 预收账款
34 │209 │ 其他应付款
35 │211 │ 应付工资
36 │214 │ 应付福利费
37 │221 │ 应交税金
38 │223 │ 应付利润
39 │229 │ 其他应交款
40 │231 │ 预提费用
41 │241 │ 长期借款
42 │251 │ 应付债券
43 │261 │ 长期应付款
│ │ 三、所有者权益类
44 │301 │ 实收资本
45 │311 │ 资本公积
46 │313 │ 盈余公积
47 │321 │ 本年利润
48 │322 │ 利润分配
│ │ 四、成本类
49 │401 │ 开发成本
50 │407 │ 开发间接费用
│ │ 五、损益类
51 │501 │ 经营收入
52 │502 │ 经营成本
53 │503 │ 销售费用
54 │504 │ 经营税金及附加
55 │511 │ 其他业务收入
56 │512 │ 其他业务支出
57 │521 │ 管理费用
58 │522 │ 财务费用
59 │531 │ 投资收益
60 │541 │ 营业外收入
61 │542 │ 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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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或合并下列会计科目:
1.有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可以增设“142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单位可以相
应增设“302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企业发生调进外汇业务的,可以增设“118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单独设置“ 120备用金”科目核算;
4.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
目,增设“122在途物资”科目;
5.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
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
6.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将其并入“库存材料”科目核算;
7.预收、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收、预
付账款业务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8.企业发行不超过一年期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205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9.企业根据管理要求,可以将“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合并为“402开发费
用”科目;或将“开发成本”科目分为“403土地开发”、“404房屋开发”、“405配套设施
开发”、“406代建工程开发”四个科目;
10.有施工队伍的企业,对开发项目采取自营施工建设的,可以增设“ 408工程施工”、
“409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11.房地产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常性业务,企业可以
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应行业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
算;
12.还有其他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
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 我是房开会计,那位已经说得很详细了,具体的帐务处理有问题再讨论吧。
- 256257 258259 260261 262 263 264265266267 268 269 270 271“本年利润”科目(一)其他业务收入1.企业取得的各项其他业务收入2.期末,“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二)投资收益1.取得股利及债券利息收入2.转让、出售股票、债券:按实收金额按帐面实际成本按实收金额与帐面实际成本的差额3.采用成本法记帐的,从其他单位分得的利润4.采用权益法记帐的,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减少作相反分录)5.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贷方6.或将“投资收益”科目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三)营业外收入1.经批准转销盘盈的固定资产2.转销处理固定资产的净收益3.取得的其他的营业外收入4.期末,“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十、利润和利润分配(一)利润 (或亏损)的结转1. 期末,将“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2. 期末,将“经营税金及附加”、“经营成本”、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3. 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4. 或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银行存款 应收帐款等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长期投资 银行存款等 投资收益银行存款长期投资 投资收益 本年利润 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现金 银行存款等营业外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本年利润 投资收益 本年利润 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利润 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收益 本年利润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 经营税金及附加经营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本年利润 投资收益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284 285(二)利润分配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 3.企业税后按规定应交财政特种基金 4.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 5.应分配给投资人的利润 (三)结转全处利润(或亏损)1.年度终了,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的贷方2.年度终了,或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亏损总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3.年度终了,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之外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四)调整上年利润(或亏损)1.企业上年度结算后发现以前年度会计事项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增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减秒的上年亏损2.调整减少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上年亏损 十一、投资者权益(一)实收资本1.企业收到投资人投入的现金现金应以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2.企业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务等实物:(1)按确认价值3.收到投资人投入的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按确认价值4.企业按规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利润分配(应交财政特种基金)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有关科目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现金 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其他应交款 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应交财政特种基金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有关科目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累计折旧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目前执行的是由财政部发布的文号为[93]财会字第02号的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使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制度规定,企业必须按照统一的会计科目编号设置和使用科目,不得随意更改。会...
1.《小企业会计制度》。所谓小企业,就房地产开发行业而言,是指根据国务院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文件的规定,不能同时满足从业人员数100人以上、年销售额1 00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各类小...
(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
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属于旧的行业会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如果达不到执行新准则的条件,也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仍可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目的在于加强企业财务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在企业管理和提高...
已作废。房地产事业单位将于1998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房地产单位会计制度》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