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会计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开办会计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业务场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章程,有合伙协议的并应报送合伙协议; (四)注册会计师名单、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合伙人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证明; (七)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批准不当的,应当自收到备案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查。
  • 一、开办会计事务所需要的条件
    (一)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 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设立会计事务所所需材料
    1、设立会计事务所需要提交会计事务所设立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设立会计事务所需要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情况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设立会计事务所需要提交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设立会计事务所若合伙人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还应当办理退伙手续,异地合伙人需提交商事登记部门出具的合伙人、股东变更通知书复印件2份,并验原件;
    5、设立会计事务所需要提交合伙人执业经历等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2份,并验原件;
    6、设立会计事务所需要提交加入该所的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并验原件,需要注意注师证身份证号、注册时间和有盖章的年检、转所记录页需复印;
    7、设立会计事务所需要提交书面的合伙协议的复印件2份,并验原件;
    8、设立会计事务若合伙人是境外人员或移居境外人员的,还应当提交符合许可条件的住所有效证明和居留时间有效证明及承诺函的复印件各2份,并验原件,而承诺函需要提交原件;
    9、设立会计事务所若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还应当提交合并或者分立协议的复印件2份,并验原件;
    10、设立会计事务所需要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办结果领取方式确认书,并且需要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11、设立会计事务所需要全体合伙人已转出原会计师事务所,即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册会计师转所情况为“注协代管”状态。

    扩展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Accounting Firms)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如 的注册会计师、美国的执业会计师、英国的特许会计师、日本的公认会计师等)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 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财政部
  •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业务场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章程,有合伙协议的并应报送合伙协议; (四)注册会计师名单、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合伙人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证明; (七)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批准不当的,应当自收到备案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查。
  • 法律主观:要开办会计师事务所,首先需要确立自己的名称、固定住所和详细的章程。其次,必须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计师。此外,设立人应为具有相应执业经验并且在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停止执业处罚的会计师。最后,还需具备符合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数量的资产。法律客观: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第十四条,会...

  • 1、至少需要2位合伙人;2、需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3、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4、应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二)依据《办法》第八条,建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如下条件:1、至少需要5位股东;2、应有专职工作人员;3、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4、需制定股东共同认可的章程;5、需拥有会计...

  • 一般而言,开设会计事务所需具备如下条件:专业资质 您需获取相关会计资质及执业证书,如注册会计师(CPA)或其他国家/地区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各地要求有所不同,您需满足当地资质要求。专业经验 开设会计事务所通常需具备一定会计专业经验。需在会计领域工作并积累相关技能。法律法规要求 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 发起人应具备条件:一、取得 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三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二、为事务所的出资人。三、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四、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出资人条件为:一、取得 注册会计师证书。二、...

  • 开设会计事务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 资质条件:会计事务所的负责人和主要合伙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通常要求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其他合伙人或主要工作人员也应有相应的会计、审计、税务等专业背景。2. 资金条件:开设会计事务所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以满足日常运营成本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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