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怎么计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你这个问题太大了,涉及到一系列政策规定,有的还要看所在省的规定。
基本框架都是从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中来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二...
法律分析:我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由于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繁多,核算比较麻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特别是加计20%的扣除时,需要特别注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
房地产企业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其产生的销售收入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进行申报和缴纳。清算时,企业需以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为基础,这个费用等于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除以清算的总建筑面积。具体的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开发成本、费用、新建或旧房的评估价值,以及与转让相关的税金等,...
因此,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不管在房地产项目完工前或完工后发生的,均在管理费用列支按规定予以扣除。
【答案】:B 选项A、B,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进行扣除;选项D,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