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销售商品不符,税务上会有什么问题呢?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会有麻烦。至少你要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将清楚,否则国税局会认为你是在虚#开#代#开#发 票,会启动稽查程序,这样就会惹火烧身。建议把组合商品按照工业企业的做法,将A和B两种商品组合成C商品完整地反映在账面,让国税局的人一看就知道没问题
- 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销售商品不符,属虚开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刑法的基本规定: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 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现将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被税务稽查到会有较大风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 您好,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开票内容和实际销售不符合会存在三流不一致,在现行税务实践中,三流不一致是税务机关排查虚开发票的主要手段。所以有很大风险会被税务局认定为虚开发票,如果被认定为虚开发票企业需要从主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去申诉。
第二:库存中没有C却销售了C,库存很有可能是负库存,如何把账做平,很有可能会借助于外账。外账是不被允许的,企业应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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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销售的商品不符,属于虚开发票。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和栏目,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 为他人或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 让他人...
法律分析: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销售商品不符,属虚开发票。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
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销售商品不符,属虚开发票。发票明细与实际不符属于虚开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 ,并处罚金。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在实际购物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购买的商品与发票上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例如,购买的商品种类、数量、价格等与发票上的记录不符。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超市工作人员的疏忽、错误操作或故意为之。三、不一致可能构成的违法行为 如果超市故意开具与实际购买商品不一致的发票,以逃避税收、隐瞒销售额等目的,那么...
开具 与实际不符,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1、如果开具的 比实际小,可以再补开 。2、如果开具的 比实际大,如果发生在当月,就把原发票作废,跨月了就要开红字冲销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