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和财务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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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监事是检查财务工作的。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不可以。监事是检查财务工作的。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摘要】
同一个人担任公司监事还能担任另一公司财务负责人吗【提问】
不可以。监事是检查财务工作的。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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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监事是检查财务工作的。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
法律分析:不可以。监事是检查财务工作的。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法律分析:不可以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 ,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
结论是:监事和财务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根据《公司法》第51条,监事会成员,包括其主席,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的职责包括制定财务政策、编制和执行预算,以及确保遵守财经纪律。他们的角色涉及到财务决策和管理,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相冲突,因此,监事和财务负责人...
监事和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是同一个人,监事是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的人。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又根据我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