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加计扣除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案例:2015年1月1日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共发生100万的开发费用,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即是说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万,根据税法加计扣除的规定,未来可以扣除的金额为150万,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了,可是为什么没有无形资产加计扣除暂时性差异呢?
解析:暂时性差异的核心思想在于——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会计的入账进行不同年份之间的调节,从而形成暂时性差异。换句更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前面少缴税、后面多缴税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前面多缴税、后面少缴税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本例题当中,会计上该怎么入账还是怎么入账,税法上只是单向的在纳税申报的时候加计扣除而已,并没有使得税负在不同年份之间调节变动一增一减,没有一增一减,则没有形成暂时性差异。这种差异不发生就没有差异,这种差异一旦发生了也就发生了,对以后也没什么影响,因此这种差异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拖泥带水。 - 不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三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一)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无形资产的加计扣除不属于企业合并的情况,在交易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税,对于这样的初始确认,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了。
扩展资料本质的理解是,企业的资产不能平白无故的增加,也不能平白无故的减少。如果资产增加了,就应该纳税,如果以后才纳税,那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资产减少了,就应该可以扣除,如果以后才扣除,那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同此道理。
也就是说,这体现了税务的理念,资产、负债不能无缘无故的增减,总得有个税务上的交代,对税务的交代与资产、负债的增减呈现反方向,实际上是起到了一个平滑的作用,使得资产增加得不那么多,也减少得不那么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不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三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一)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无形资产的加计扣除不属于企业合并的情况,在交易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税,对于这样的初始确认,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了。
扩展资料本质的理解是,企业的资产不能平白无故的增加,也不能平白无故的减少。如果资产增加了,就应该纳税,如果以后才纳税,那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资产减少了,就应该可以扣除,如果以后才扣除,那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同此道理。
也就是说,这体现了税务的理念,资产、负债不能无缘无故的增减,总得有个税务上的交代,对税务的交代与资产、负债的增减呈现反方向,实际上是起到了一个平滑的作用,使得资产增加得不那么多,也减少得不那么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资产
无形资产的加计扣除不属于企业合并的情况,在交易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税,对于这样的初始确认,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了。
一,无形资产加计扣除是税法单方面给的税收优惠,会计上并不核算这个事项,所以更不会确认递延所得税。二,暂时性差异本质在于“暂时性”也就是说税法和会计处理暂时存在差异,以后会一致,但是无形资产只是税法单方面核算,和会计的日常账务处理,没有关系。三,《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无形资产的加计扣除,是永久性差异,不是暂时性差异,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如果是企业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加计扣除的问题,只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不需要确认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Deferred Income Tax ):具体细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法核算所得税。即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规定并未具体说明加计扣除的适用时间,也没有设定扣除的上限。因此,在计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可以直接将研究开发费用的50%进行扣除。经过调整后,若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说明当年的扣除已经全部抵扣完毕,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若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表明企业当年存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