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这个公司只做了3个月就离职了,我应不应该把这段经历写在简历上?

我最近这个公司只做了3个月就离职了,我应不应该把这段经历写在简历上?
  • 其实,你既然已经欺骗了这家公司,就要看你的命运了,你可以把你的真实故事以及你的想法跟你现在即将就职的公司分管你的主管说下看看,我相信说在诚恳面前,人都是有情感的,祝你好运!
  • 那你之前的单位的离职证明呢?
    你不是说现在的这家单位要5月给你 你也不想写这段经历
    那就用之前的好了啊

    如果我理解错了的话 没有帮到你 那我只有祝福你了
    你可以跟人家讲清楚嘛
    虽然我觉得之前隐瞒不太好啦 但是讲清楚总比老是这么被动好吧
    你可以说个理由解释下你为什么没有说明
    或者直接说 要到5月才能拿到 希望可以先工作起来
    就当试用期咯 越真诚越好
    相信他们录用你的话 肯定是看重你的能力
    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
    祝你好运咯
  •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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