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流程

税务登记流程
  • 一、办理程序:
    (一) 申请
    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行政审批中心国税登记窗口提供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相关资料,在申请人资料提供正确齐全的前提下,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打印《税务登记表》,并经纳税人确认签字后留存。
    (二)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不含个体工商)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核准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单位纳税人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扩展资料: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3、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1、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2、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3、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办理停业、歇业;
    5、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参考资料:税务登记-百度百科
  • (一) 期限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登记程序
    1、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2、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
    (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3、办理纳税磁卡
    4、领取税务登记证
    (三)变更、停业(复业)注销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因停业或者复业,需办理停业(复业)申请手续。

    扩展资料:
    管理规定
    1、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一般情况下从事工商行业者税务登记由国税办理,从事其它行业的税务登记由地税办理。
    2、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3、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4、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7、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税"(又称税赋、税金、税收、赋税、税捐、捐税、租税)指政府为了维持其运转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对个人和法人强制和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各国各地区税法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同,分类也不同,概念不尽一样。
    税的中文称呼,在 各个朝代、各个中文地区对税的称呼也有差异。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税种指税的种类,差异表现为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不同,税种总合构成“税制”。
    税收的基本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对于税法而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百度百科:税
  •  一、税务登记:

      (一) 期限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登记程序

      1、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2、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

      (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3、办理纳税磁卡

      4、领取税务登记证

      (三)变更、停业(复业)注销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因停业或者复业,需办理停业(复业)申请手续。

      二、发票认购:

      (一)认购规定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企业投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1、一般纳税人在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签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书》后,可以认购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认购普通发票

      3、新办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1年)只能认购普通发票(在暂认定期内,因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监管下开具)

      4、对有税务违章行为的企业一律实行发票控管

      (二)认购程序

      (1)核销。纳税人到发票领购窗口提供下列资料:

      1、已使用发票存根联

      2、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核发、领购。发票领购窗口负责出售 ,领购发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办税员证

      2、纳税人的纳税磁卡

      3、《购票手折》

      4、《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

      5、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销货单位栏加盖戳记

      (三)使用保管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规定期限(领购之日起两个月)内使用,限期内未用完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注销作废;

      (2)必须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携带外地使用,不得虚开、 ;

      (4)发票存根联必须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普通发票存根联保存期5年,期满须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

      三、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期限:

      1、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人,除金融企业以一季度为一期外,其他原则上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人应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

      2、得税纳税人,原则上以一季为一期,纳税人应于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申报

      3、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最后一日,遇公休、节假日的,可顺延一天。

      (二)需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

      1、《发票领用存月报表》(有认购发票者填报)

      2、财务、会计报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般纳税人需报送: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3、《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有分支机构者填)

      4、《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5、《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

      6、《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7、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收购发票和运输及购进农产品等发票。

      8、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有代扣代缴税款者)

      9、财务会计报表

      10、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四、违章处理:

      1、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帐簿

      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帐簿和记帐凭证等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申报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税款征收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2)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采用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5、发票管理

      (1)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①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②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③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④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⑤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⑥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 ,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 税务登记网上申请如下:
    1、首先公司的法人、财务负责等人员,需要办理实名认证.使用相关人员实名认证的用户名,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成功后,选择个人进入.

    2、进入电子税务局个人主界面,点击套餐业务.

    3、页面弹出选项,点击新办纳税人套餐.

    4、进入填写资料对话框,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页面弹出身份证效验提示,输入法人身份证号后6位.

    5、信息填写正确后,页面会弹出公司的名称.之后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负责人信息、注册资本等信息.以上填写的资料,还需要填写三方协议内容,所以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前,需要先去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6、填写好信息之后,上传银行开户许可证、财务制度.

    7、资料填写以及上传成功之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提交.页面弹出提交成功,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税务登记和报道就一并做好了.【摘要】
    企业税务登记网上办理流程【提问】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回答】
    税务登记网上申请如下:
    1、首先公司的法人、财务负责等人员,需要办理实名认证.使用相关人员实名认证的用户名,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成功后,选择个人进入.

    2、进入电子税务局个人主界面,点击套餐业务.

    3、页面弹出选项,点击新办纳税人套餐.

    4、进入填写资料对话框,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页面弹出身份证效验提示,输入法人身份证号后6位.

    5、信息填写正确后,页面会弹出公司的名称.之后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负责人信息、注册资本等信息.以上填写的资料,还需要填写三方协议内容,所以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前,需要先去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6、填写好信息之后,上传银行开户许可证、财务制度.

    7、资料填写以及上传成功之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提交.页面弹出提交成功,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税务登记和报道就一并做好了.【回答】
  • 一、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
    1、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扩展资料:
    一、办理税务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但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开业税务登记
    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 税务登记,也可以称之为纳税登记,它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基础工作。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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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1.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以上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2.纳税人应到征收分局(报税大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纳税户数据采集表》。持填写完毕的《纳税户数据采集表》和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所属税务分局进行税收管理员分配,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核查,为纳税户办理资料填写的核查、审核、涉税鉴定等事宜。
    3.税务分局对《纳税户数据采集表》经过审查,内容填写齐全,信息准确的,并且分局局长及税收管理员签字盖章齐全的,征收分局工作人员受理并打印税务登记证,并完成《纳税户数据采集表》的录入,纳税户在此过程中完成税收申报及缴纳。
  • 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2、填写税务登记表,填好后加盖公章;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如果是定额税核定税金;(一般需要几天,税务专员会电话通知你的)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

  • 2、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6、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

  • 1、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2、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

  •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

  • 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程序为: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2、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如纳税人设立时有关的章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和准备的证明材料一并提交;3、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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