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具体包括:

      (1)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公告。通报决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送达被通报人,并通过一定的媒介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为犯罪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述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2)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上述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罚金。 此外,如果行为人为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贪污、挪用公款、侵占企业财产、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实施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应当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定罪、处罚。 2.行政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具体包括:
    (1)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公告,并通过一定的媒介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补充回答:但是答案里面只说了开除和吊销证书,没说要罚款,为什么——答案不全面。
  •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第43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包括: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根据会计法,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责任。首先,如果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对于涉及的单位,将面临5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处以3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详细规定了对于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甚至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的处罚措施。具体而言,若此类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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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上述,我们了解到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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