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票据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哪些票据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 增值税:税前扣除凭证(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购货凭证,海关缴款凭证,货物运输发票。
    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企业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应当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对有证据表明企业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造成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税务机关既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政策的执行者,所谓的“合理”对于税务机关的操作空间比较大,而对于纳税人就比较难把握。
    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企业在刚成立时往往会将折旧年限拉长,以减少当期的成本和费用,不然可能当年的税收都不能弥补亏损;而在盈利时,就将折旧年限缩短,折旧变大,成本增加,纳税变少,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就会对企业进行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得所得税时扣除”。
    虽然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没有对有关支出的扣除依据进行明确规定和解释,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规定:“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那么,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上,应该取得什么样的凭据,才算真实、合法、有效?才能做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呢?
    在此,以会计实务中经常涉及的经济业务类型,从以下方面进行理解。
    一、涉及流转税的对外支出业务
    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涉及到流转税的经济业务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进口商品等。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单位及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在《发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其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支出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理解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支出,如对于收款方而言,属于流转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取得由收款方按规定要求开具的发票,以做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在实际工作中,某些业务对发票的取得、使用、抵扣有其专门的规定。较常涉及的业务如:
    1、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包括:企业向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收购初级农产品时,应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或“粮食收购发票”;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收购废旧物资,应开具“废旧物资回收发票”;等。
    可以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一般是增值税纳税人,但符合条件的营业税纳税人,也可以向当地国税局申请领购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比如设立在乡镇、风景区的餐厅、度假酒店等。
    2、对支付形式有特别要求的,包括:支付佣金的业务,根据财税[2009]29号文,除向个人支付佣金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帐形式支付的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以转帐形式支付,即使业务真实,并取得中介服务机构的发票,也不能够在税前扣除。
    3、房地产行业对票据的特别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对支出的票据有专门规定,其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票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取得合法票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第三十二条(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决算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4、难以取得发票的支出,如何抵扣?在企业经营中,业务真实发生了,但无法取得发票,能不能在税前扣除?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是征纳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对此,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策,比如,《河北省餐饮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冀地税地[2010]31号)第十七条:
    “纳税人采购的各类瓜、果、蔬菜、食用菌和鲜蛋等确实无合法票据的,应凭真实有效凭证予以扣除。真实有效凭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单位采购人员出具的采购单,采购单应记载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采购的时间、地点以及采购人和供货人的签字等;
    (二)本单位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库存保管人员出具的验收入库证明;
    (三)本单位餐饮部经理出具的签字证明。“
    还应当注意,虽然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但目前存在大量的没有套印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所谓
    “专业发票”,仍被视为合法、有效票据。比如常见的火车票、飞机票、托运单,银行手续费收据,邮政快递收据等等。
    二、不涉及流转税的对外支出业务
    在企业的对外支出中,不涉及流转税的也有很多,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
    1、税金,指企业依据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各项税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费,以及税务罚款、税收滞纳金;企业缴纳的各项税费,应当取得完税凭证,不能只以银行付款凭证做为扣除依据。
    2、向政府管理部门上缴的行政收费、罚没、捐赠、资源使用(补偿)费等。企业发生的前述支出,应当取得合适的财政票据。
    按《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06)规定,通用财政票据主要有四种:
    “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和“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均套印“四川省财政票据监制章”。
    另,财政票据还有一种“专用票据”,由执收单位按规定设立、印制、使用,如罚没票据等(注:被行政处罚而支付的罚款、被没收的财物的损失,比如排污罚款,被没收的土地出让金,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对事业单位或其他非营利机构发生的支出,如医疗收费、教育收费、检疫检测费、诉讼调解费、代理费(商标/专利),以及向公益组织捐赠支出等。
    4、企业间发生的非经营性业务支出。比如:因未履行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而被没收的保证金、押金,支付的违约金、赔款等(以下简称“违约支出”);非合同责任损失,如侵权赔偿。对于前述支出,应当取得收款方开具的“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注:根据“川财非(2009)4号)文,企业可以申请领购”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也可到本地财政票据管理部门现场填开”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加盖用票单位财务章)
    当然,违约支出并不都是非经营性支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额(营业额)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此类支出,即不属于非经营性支出,应当取得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那么,哪些违约支出是非经营性支出呢?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
    其一,因解除尚未履行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支出,为非经营性支出。比如,当亏损合同出现,企业为了减少损失,有可能选择支付违约金,或以放弃保证金、押金而解除合同。
    其二,企业为了获取合同利益之外的利益,而提前解除正在履行的合同产生的违约支出,为非经营性支出。比如,当房屋出租人认为将房屋出售能获取更大利益时,为解除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违约支出。
    如果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受让无形资产、不动产、借入资金,因未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而向债权一方支付的,与合同标的直接直关的违约支出,通常为营业性支出,应当取得发票。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有新规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这就是说税务机关由于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而开具的代收凭据,也可以税前扣除。
    2010年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 年第24号)曾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于这一规定对税务机关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而出具的收费凭据是否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并没有明确,为此,30号公告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这对完善税前扣除凭证范围、有利于纳税人进行企业成本核算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税务机关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所开具的代收凭据,除委托部门提供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外,主要是转帐完税凭证和现金完税证,也就是说,企业今后也可凭转帐完税凭证和现金完税证上所载明的工会经费金额进行税前扣除;对2010年度已缴纳的工会经费由于收取的是这两类完税证而没有进行税前扣除的,在法定的标准范围内,纳税人可自行进行应纳税额调整;因此而多缴税款的可申请退税或抵缴下期应缴税款。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除扣除凭证需合法外,还必须符合法定的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实行据实扣除制度,即:准予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工会经费的实际发生数、账面计提数以及扣除限额数三者不一致,应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账面计提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超过规定标准所缴纳的工会经费,即使取得了法定扣除凭据也不得税前扣除。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所缴纳的工会经费,也可在规定的标准内范围据实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台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在工资薪金总额2%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因此个体工商业户所缴纳的工会经费,只要取得了法定扣除凭据的且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可以在其个人所得税前依法扣除。
  • 1、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给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项目款项,该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具的发票。

    2、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非企业性单位的租金等经营性应税收入,该单位开具(税务机关 )的发票。

    3、从境内的农(牧)民等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4、缴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5、拨缴职工工会经费,上级和基层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6、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7、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开具的财政票据。

    8、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银行转账单据。

    9、用于公益性捐赠取得的捐赠票据。企业实施股权捐赠的,应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取得相关票据。

    10、境内居民企业按所接受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入股的技术成果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钱摊销扣除的,该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资料。【摘要】
    哪些票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你的问题,请稍等【回答】
    哪些成本发票能够税前扣除?A、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资,工资表等会计原始凭证。B、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C、分割单。D、完税凭证。这是多选题【提问】
    1、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给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项目款项,该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具的发票。

    2、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非企业性单位的租金等经营性应税收入,该单位开具(税务机关 )的发票。

    3、从境内的农(牧)民等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4、缴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5、拨缴职工工会经费,上级和基层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6、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7、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开具的财政票据。

    8、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银行转账单据。

    9、用于公益性捐赠取得的捐赠票据。企业实施股权捐赠的,应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取得相关票据。

    10、境内居民企业按所接受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入股的技术成果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钱摊销扣除的,该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资料。【回答】
    11、企业自制的符合财务、会计处理规定,能直观反映成本费用分配计算依据和发生过程的材料成本核算表、资产折旧或摊销表、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单,支付职工薪酬的工资表,差旅费补助,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单据等内部凭证。【回答】
    上述都是可以的,您可以根据我发给您的材料进行判断。【回答】
    哪些成本费用不需要发票?A、现金折扣支出。B、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误餐补助、餐费补贴等。C、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D、发生违约金、赔偿费、罚款。也是多选题【提问】
    不需要发票费用可以入账的有下面支出:

    一、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平时支付职工的工资不需要发票。企业可以按照完成个税申报的工资表、工资分配方案、考勤记录、付款证明等证实合理性的工资支出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二、现金性福利支出:

    企业过节发放职工的现金性福利不需要发票。企业可以按照过节费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以作为按照税法标准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三、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

    支付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不到500元的不需要发票。企业可以按照收据进行入账,但是需要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四、支付差旅津贴:

    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回答】
    哪些费用可以提前预提?A、银行贷款利息。B、房地产企业预提费用。C、售后服务费。D、计提的弃置费用。多选题【提问】
    只要是肯定能够发生,而且是具体的数字,当月只是因为发票未到造成的费用,都是可以预提的.【回答】
    哪些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A、餐费普通发票。B、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C、农产品普通发票。D、机动车销售普通发票。也是多选题。【提问】
    不能税前扣除的预提费用?A、售后服务费。B、计提的工资。C、计提的福利费。D、计提的弃置费用。多选题,麻烦老师给个答案,谢谢🙏【提问】
    银行贷款利息可税前扣除

    计提的弃置费用可税前扣除【回答】
  • 1. 发票:是最常见的税前扣除凭证之一。在购买了商品或者接受了服务后,商家开具的发票是证明交易真实发生的直接证据。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交易,正规发票都是税前扣除的重要依据。2. 财政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政府性基金收据以及其他财政票据。这些票据通常由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开具,用于证明某一特...

  • 1. 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2. 营业税发票:对于从事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的企业,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营业税发票也可以用于抵扣企业所得税。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工资薪金支出、社会保险费、住房...

  •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件规定:“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

  • 2.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包括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的发票或凭证也可以用于抵扣个税。这些票据通常反映了纳税人家庭及个人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支出项目。3. 其他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如火车票、汽车票等交通费用票据或住宿费发票,在某些情况下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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