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 单位 财务制度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什么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二条: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一项专门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共同制定发布,旨在规范这类机构的财务报告和会计行为。这一制度适用于所有民办非企业单位,无论它们是社会团体、基金会还是宗教组织,均需遵循此制度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办非...
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三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 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