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销向税额在借方还是贷方

应交增值税销向税额在借方还是贷方
  • 贷方是销项,例如,你销售一批原材料,增值税率17%,则你收到客户的款项是含税价A元,其中税额B,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XX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借方是进项税。
  • 销项:贷方
    进项:借方
    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当期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当期留抵增值税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贷方,是指在企业的会计账目中,销项税额被记录在贷方一栏,表示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概念 应交税费是企业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的总称。其中,应交增值税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按照增值额...

  • 综上所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借方,差额反映实际需缴纳的增值税。这一记账方式不仅有助于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还能简化税务管理流程,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合规性。

  • 也就是可以减少要交的增值税,一般情况下,那就是记在借方了:借:材料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销项和进项的差额就表示企业实际应该交纳的增值税,记在“已交税金”科目(一般销项户大于进项),会计分录就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简言之,销项税计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贷方,而进项税计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借方。举例说明如下:如果某企业8月期初“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为50000元,本月进项税额120000元,本月销项180000元,则当月应缴增值税为10000元,会计分录为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 销项税额都在贷方,进项税额都在借方。即便销售退回,也只能是用红字冲销项税额,也是记入贷方;如果是购货退回,只能做借方“进项税额转出”,但它既不是进项也不是销项,只是应交增值税下的一个明细科目,与销项税额是平行的,但绝不是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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