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么

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么
  • 法律分析:征税对象不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课税对象。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我国的税种分类主要有:1、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2、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3、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4、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5、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6、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7、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8、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9、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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