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基本税率和低税率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基本税率和低税率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 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下面我为您整理相关的增值税知识,希望对您了解有所帮助。
    (一)基本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6%,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6%,这一税率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0%。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金属矿采选产品。 7.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8.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规定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五)税率调整 从2018年5月1日起,国务院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2019年4月1日起, 下调进口货物增值税率,这将使进口企业全年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减少约2250亿元人民币,消费者税负减少13.5亿元人民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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