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还是国家的,建筑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建筑法》以及相继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构成了规范建筑活动的三大法律支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大量部门规章的出台,作为配套法规完善了建筑法规的内容。天津的主要有《天津市建筑业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