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跟国税的增值税有差额,地税让补交税金,请问具体应交多少?

地税跟国税的增值税有差额,地税让补交税金,请问具体应交多少?
  • 回答您的这个问题,还是要统一到税法和税收政策上来。
    6844.06 / 4% =171101.50。是将补交的增值税换算成销售额,其中:4%是增值税征收率。因此,换算没有瑕疵。

    如果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附征率(广东、深圳叫“带征率”,下同)作了如下规定的话,即:销售额在30000元以下,附征率1.5%;销售额在30000元以上;附征率2%;
    那么,地税局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完全正确的。

    如果地税机关不管销售额是多少,附征率统一规定为2%的话,
    那么,地税局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错误的,应当是:(171101.5+30000)* 2% - 600 = 342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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