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企业交纳增值税及营业税

门窗企业交纳增值税及营业税
  • 你这个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你在制造门窗时没有确认收入,核算应交的增值税。 未确认收入是针对增值税而言, 收入和成本都不要调整。 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交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再调整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 调增应交税金的年初数,然后再调减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   加工门窗应该交增值税安装交营业税。
      相关政策依据:
      《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
      “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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