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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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主观:增值税抵扣期限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称“三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下称“一书”)等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延长到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并就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根据《通知》,以下政策要点需要纳税人准确把握:一是延长了三票一书的抵扣期限。《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三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应在一书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此管理办法的,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二是强调了对三票一书抵扣超时的税务处理。《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具三票一书,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在已明确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抵扣期限已延长至180日的前提下,《通知》进一步强调,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的期限办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申报等抵扣事宜,则相应的进项税款不能抵扣,而应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所造成增值税税收负担的增加将由企业自行负担。三是再次明确了对部分抵扣凭证丢失的处理方法。《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丢失一书的,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将一书电子数据审核并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抵扣。
法律客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第一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从开具发票的当天起到之后的180天之内,如果没有在这个期限之内完成认证的话,则是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的。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经过税务局认证...
法律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180天,就是从发票开出日期计算,180天内认证,超出180天的,发票不会过期作废,只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了,要全额计算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条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
法律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一百八十天。即从开票之日起顺延一百八十天,在一百八十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认证发票可以在网上认证,也可以到税务局认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一百八十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
法律分析:我国 的抵扣认证期限是180日。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
法律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360天,认证后只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做过申报,可以一直到抵扣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有360天,认证后只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做过申报,可以一直到抵扣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