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28号公告是否延期
-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28号公告,税务机关将延期实施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表)。新表的实施时间由原定的2021年4月1日延期至2021年7月1日。此外,税务机关还将延期实施新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表),新表的实施时间由原定的2021年4月1日延期至2021年7月1日。此外,税务机关还将延期实施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表),新表的实施时间由原定的2021年4月1日延期至2021年7月1日。此外,税务机关还将延期实施新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表),新表的实施时间由原定的2021年4月1日延期至2021年7月1日。因此,2021年28号公告确实延期了实施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的实施时间。
- 不延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28号公告,2021年4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新的增值税税率,其中,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由17%降至16%,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由3%降至2%。
-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28号公告是否延期?
答: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28号公告是延期。
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公告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具体如何计算?小编为您一一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从2021年开始,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
研发费用其他费用比例是1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从2021年开始,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三、关于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问题 (一)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