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专用税发票没有写全开户行名称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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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
按照 使用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显然,没有写全开户行名称的属于不规范发票。 - 增值专用税发 票没有写全开户行名称可以的,但必须有有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1、发 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抵扣联和运输发 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 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
2、与发 票认证过程相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运用加密技术,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中的发 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多次加密,产生发 票中的密文或二维码。
3、开户行名称不全,但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 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发 票账号开错了能认证。
4、开户行名称不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也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发 票代码、发 票号码出现错误,属于开票错误而作废的条件,其他不影响发 票认证的错误,如开户行名称不全、地址上有一个字错了、货物的单位、型号开错、联系电话这些错误,均不作为发 票作废的条件。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买方账号没写,只要有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也不会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 增值专用税发票没有写全开户行名称,只要购买方同意接收,就可以的。下次记住写全开户行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写开户行是不可以正常使用的。专票必须把双方的信息写完整,开户行和地址一定要写。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户行可以不写全称写简称。发票管理规定中没有对银行全称和简称做出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有简写银行名称的。例如 农业银行XX分行XX支行,只写农行XX分行XX支行。从严谨角度讲,不建议简写,写全称比较稳妥。增值专用发票的认证只对票面上的下面几处信息的认证: 1、 码 ;2、发...
答案是可以的。即便开户行未写全称, 的认证过程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认证主要依据票面上的以下信息进行: 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密码区、价税合计、购货方的纳税识别号、销货方的纳税识别号。认证流程仅需对上述七项信息进行核实,只要其中一项信息有误,认证则无法通过。即便是...
根据我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必须详细列出开票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则简化了信息,只需标注开票方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因此,如果你收到的是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它确实不会包含开票方的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这是因为普通发票的...
"专用发票上没有写开户行及账号不行。开户行及账号没有填写,属于项目不齐全,不符合开具要求,不能使用。《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