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
  • 章盖错不会影响购方认证的,但是一张发票盖两个章违法财务制度,所以你只要和你的国税专管员商量,能不能把这一本发票退回IC卡,再到国税大厅做发票撤销。在重新买。不过这种可能很小。要是你已经不是在辅导期了,可以考虑申请增加每月购票限额
  • 一、去税务局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前”带上如下:
    ①开票系统打印2份红字发票申请单(销售方)填上由于盖章错误跨月发现,申请红字)
    ②3联错票和其复印件(+盖公章)
    ③你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④上月相关记账凭证原件(2笔:收入和转成本)和复印件
    ⑤公章
    回来后凭该通知单,在防伪税控系统里面开具红字发票(把错票票号对应)和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注意事项:
    1、把那张盖错章的发票和入账发票联与发票存根联附在一起作废,作废发票妥善保管,不能丢失。(纸质作废)
    2、必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电子数据作废)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但是,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规定相对严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 这样的错误,如果客户不追究,退回。事实上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客户认证审计和审计的时候,没有人仔细看这个。
    如果加盖一个章,如果说道理上过不去,但从情理上,一般人会接受。基本上大多数人都能通过。
    如果你还是不放心,觉得不够好的话,只能和专管员商量。承认错误,请求帮助。平时跟专管员做好关系,事情就会好办的,不过也免不得被说。这样的事情作为一个会计,最好不让此事情发生。
  • 你现在就是加盖正确的发票专用章也不行了,因为有两个发票专用章,那购货单位相信那个呢,你这种情况,只能去国税局和他们沟通一下的,看他们能不能做退票处理,否则你的发票要全部作废了。
  • 你和专管员商量商量能不能红冲,我有一个月都是开错的发票,下月客户给退回来的。专管员让我红冲的。但是,你弄错几张发票,就得红冲几张,然后在重新开。
  • 你发票内容公司名称开对就可以
    盖好的章用笔划去,盖上正确的就可以,没什么大问题的
    你实在不放心,就打电话问一下,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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