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规定,在未开票或超出开票金额的情况下,商户月累计收入满100万元可享受免税额度15万元。全电发票免税额度为2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发票应税收费项目实施零税率的通知》规定,在适用零税率的范围内,每张电子发票价税合计不超过200元,每个纳税人每月每种发票不超过2万元,年度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