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销售货物,应在什么时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取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销售货物,应在什么时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我来回答:此种方法按照税法的规定,应该叫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采用这种计算方法,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即开具 的时间,应该是收到货款的当日。举个例子,企业采用该种方法销售商品,向购货方发出商品成本为15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分两次付款,首次付款一半,对方通过银行付款一半价税合计为1 053 000元:
    1、发出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1 500 000
    贷:库存商品 1 500 000
    1、收到一半货款时,开出发票,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 05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 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00(1500000/2)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750000
    但愿我的回答能对你有些帮助,那笔者就非常高兴了。特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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