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售价/(1+3%)*2%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